13/02/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法庭:屢犯非禮教師求入小欖

已有三次非禮前科的補習老師李耀生,今年初再在港鐵車廂內偷摸一名廿六歲女乘客的大腿逾一分鐘,昨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並主動要求裁判官判他入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重讀」性罪犯治療課程。裁判官聞言未有即時應允,但下令將被告還押小欖,以便索取精神科報告,案件押後至二月廿六日判刑。

被告於○五至○七年先後有三次非禮案底,分別被判入獄十四日、兩個月及四個月。裁判官得悉被告的背景後說:「令人關注喎!」辯方律師則求情稱,被告自知有精神問題,故自願還押小欖取報告。被告也立即向裁判官說:「我想入小欖讀番性罪犯治療課程。」

四十二歲被告李耀生,報稱任職補習老師。他承認於今年一月十日在港鐵車廂內非禮廿六歲的女事主。案情指,女事主於當晚九時許上了一列由調景嶺站開往油麻地站的港鐵列車,並看到被告在油塘站上車後坐在她右邊。

閉目養神 被摸逾1分鐘

事主當時閉目養神,忽然感到有一隻手在她的右大腿上「游走」逾一分鐘,她最初以為是列車行駛期間意外所致。她張開眼睛後,看見被告將一件風褸掛在自己身上,左手沒有穿入衫袖,反而用風褸左邊的衫袖遮掩自己的左手和事主的大腿。

事主挪開被告的風褸,看見被告把手放在她的大腿前後摩擦,立即大聲喝止。被告見事敗,隨即起身逃走。一名熱心男乘客協助截停被告,並立即通知車長及報警。被告於警誡下否認犯案。

被告上一次是於○七年犯案,他當年在自己開設的粉嶺「樂苗坊教育中心」非禮一名到該補習社應徵的廿三歲女子,兩次以下體在她的背部摩擦。該名女事主於六日後取出當日穿着的外套打算清洗時,才發覺衣背沾有白色污漬,大驚下報警。被告其後被捕及被迫取消婚禮,最終被判入獄四個月。

案件編號:KTCC 856/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