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台灣出售價值六十四億美元的軍備,惹來北京政府的高度批評和高調行動。有軍事專家對事件分析,發現以下四個現象:
一、美國今回出售的軍備包括黑鷹直升機、愛國者三型導彈及三套雷達系統和相關設備、兩艘鶚級掃雷艦、魚叉反艦導彈等,當中就沒有台灣方面一直要求的F16戰機和柴油動力潛艇;出售軍備清單內,大部分屬於防備性質的軍事設施,美國官方聲稱是履行《台灣關係法》,遵行對台灣提供所需防禦性武器的承諾,但有人評論謂,這是美國政府既要賺錢,亦無意刺激北京政府、加劇兩岸不安氣氛的折衷辦法。
二、美國雖向台灣出售愛國者三型導彈,卻沒有連同導彈發射器一起出售,而且大部分武器是美軍退役的武器,報價亦被高估;台灣方面還需要花費進行維修,某程度來說,這沒有增加台灣的軍事實力。
三、中美簽署《八一七公報》之後,並未見美國對台軍售有逐步減少的迹象,反而差不多每一屆美國政府都向台灣售武,有人說,這現象北京政府已「習以為常」,過去亦只透過外交部對事件嚴正聲明,未嘗對美國施加大動作,今回北京政府的反應及有關針對性行動乃屬於首次。
四、北京政府決定向參與售武的美國公司施以制裁。過往一直被認定向發展中國家實施制裁是發達國家的專利,今回卻是由發展中國家制裁發達國家。制裁成效不重要,最重要是行動反映出中美關係已經逆轉為「中國為主,美國為客」的新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