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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裝修工人用電筒襲擊女友,又威嚇她「剃毛」,否則會逼她食屎,因而惹上官非。被告去年應訊時因遲到而被還押,一度激動大喊「想死」,他昨再於荃灣法院應訊,控方因未能聯絡女事主而撤回控罪,裁判官直言被告「好彩」,下令他以二千元簽保守行為十八個月。
案情透露,被告黃賜昌(四十歲)與女事主自○六年成為情侶後育有一子,兩人的兒子則交由友人照顧。
被告與女友因家庭暴力事件致關係變差,繼而分居。女事主於去年七月廿七日傍晚時分,與另一名男性友人在她位於荃灣沙咀道的住所內閒談時,被告登門入內,面露不悅之情,並與女事主發生爭執。
威嚇不剃毛髮 逼食糞
爭執間被告用電筒狂敲女事主的身體,又威嚇若她不剃掉毛髮,會逼她食糞便。
女事主因害怕食屎而讓被告剃掉毛髮,被告稍後離開。女事主數日後因難抵痛楚到醫院求診,發現她左上臂、左下腿、右上及右下肢均有瘀傷,她於是報警。
警員去年八月二十日在旺角街頭截查被告時,發現他為被通緝人士,於是將他拘捕,在警誡下被告否認控罪。
案件編號:TWCC 2488/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