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舞台布景男技工下班後帶同工作用的哥羅芳,窺準十五歲女學生回家時,突然有衝動想摸她胸部,遂尾隨她回家並意圖用哥羅芳迷暈她有所行動;惟女生不斷掙扎,技工事敗逃走,惟最終因被大廈「天眼」拍下。被告昨於高等法院承認一項施用哥羅芳意圖犯案罪,還押候判。
廿四歲被告鄧杰怡,被控去年五月十五日下午在屯門良景邨,施用哥羅芳意圖非禮十五歲女事主。法官先索閱被告的精神、心理及背景報告至下月八日判刑。
控方案情指,女事主當日下午放學回家時,在電梯大堂被一男子跟蹤。男子及後用毛巾蓋她口鼻,她嗅到強烈氣味極力掙扎,惟轉身時該男子已逃走,事主即時報警。警方五天後到被告同於良景邨的住所把他拘捕。
案件編號:HCCC 311/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