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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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誣告不入罪車輛照充公

【專案組報道】一名中港運輸商人日前修理車輛時,被海關誣告處理非法燃油及扣押車輛,即使法院判處他罪名不成立,海關仍要充公車輛,商人耗資十多萬元打官司,才把車輛取回,事件反映海關濫告的醜行,亦引起中港運輸業界不滿,運輸業代表除關注事件外,聲言一定會向海關高層投訴。

該名事主蔡漢炎,去年三月十五日,於元朗經營的車房內檢查他的中港「搵食車」,他將油缸內早前於內地油站注入的燃油抽出,暫存在一個桶內,卻被巡經的關員咬定他倒油的行為是非法處理燃油,及後被起訴干犯「處理應課稅條例適用的貨品罪」,涉案車輛被當證物扣押在大水坑海關車輛扣留中心。

濫告無辜 海關拒回應

蔡漢炎無奈說:「律師話認罪可能只係罰款幾千蚊,唔認罪打官司,律師費可能要十幾萬,但我無做,梗係唔認。」去年五月初審到八月判決,蔡漢炎上庭七次,終獲平反,法官認為他正在修理車輛,案件不涉刑事,當庭釋放。海關敗訴,但仍以車內懷疑有未完稅燃油為名,聲稱要充公車輛,蔡漢炎不服再打官司,法官裁定海關理由不充分,勒令退還車輛。

落馬洲中港貨運聯會主席蔣志偉,直斥海關做法等同濫告無辜,他會在海關跨境運輸業顧客聯絡小組的定期會議上,向海關副關長投訴。本報向海關查詢蔡漢炎被檢控一事,發言人稱不會評論個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