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九歲小學女生上學時,兩度被無業弱智漢涉嫌揭裙及摸臀非禮,女生父親遂親自送女兒上學,途中她認出犯案男子,父親遂挺身截停對方但疑遭對方咬傷。被捕男子昨在屯門法院承認兩項非禮罪及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裁判官先索閱被告的報告,准他保釋至下月二日判刑。
案情透露被告楊志明(卅歲)是中度弱智人士,於去年七月在屯門良德街尾隨案中讀小學的女事主,並趁機揭起她校裙,事主轉頭察看,被告即時逃去;被告去年九月於同地重施故技,並同時摸事主臀部一下。
事主兩度受辱後均有告知父親,父親於是陪她上學。去年十一月十六日父女在上學途中,事主在街上認出被告,父親截停被告並報警,惟被告逃逸,女童父親窮追,糾纏間父親被咬傷左手,警員趕至即場拘捕被告。控方又透露被告過往曾有同類案底。
辯方昨日求情指出,被告出生時智力正常,惟在九二年因為經歷交通意外後,影響智力。
案件編號:TMCC 3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