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1/2010

立會修例洗避稅天堂污名

立法會今日料會通過修改《稅務條例》,授權稅務局局長根據最新的國際協定,與外國交換更多稅務資料打擊跨境避稅,圖讓香港洗脫避稅天堂的污名。二十國集團去年初險些將香港列入避稅天堂黑名單,要勞動到中美兩國元首介入才逃過一劫。有議員踢爆早於年多前已提醒財政司司長曾俊華修例,惟對方仍後知後覺,直至香港在國際舞台出醜甚至面臨制裁,才匆忙修例補鑊。

去年四月二十國集團在倫敦舉行峰會期間,法國總統薩爾科齊建議將香港及澳門列入避稅天堂黑名單,與反對的國家主席胡錦濤展開激辯,最終須美國總統奧巴馬介入調停。事件揭發香港有關稅務資料交換的法例嚴重過時,被部分歐美國家視為助長避稅,令香港面臨被制裁的危機。港府隨即在六月份向立法會提交《二○○九年稅務(修訂)(第三號)條例草案》,建議根據最新的經合組織資料交換協定更新相關的本地法例。

硬指修例損競爭力

草案審議委員會主席兼會計界立法會議員陳茂波接受訪問時指出,他早在前年九月剛上任時,已向曾俊華提議修改稅例以求與更多國家簽訂避免雙重徵稅協議,包括按最新的國際協定,與外國交換更多稅務資料打擊跨境避稅,但對方反指修例會損害香港的競爭力,商界與立法會都未必會支持,直至後來鬧出二十國集團的外交風波,港府才匆忙修訂,可謂後知後覺。

現行稅例有關資料交換的條文,是根據十多年前的經合組織協定撰寫,只授權稅局與外國交換已有的薪俸稅及利得稅資料。對於歐美國家最關注的資產增值稅資料,稅局則無權收集及進行交換,變相鼓勵該等國家的國民或企業秘密來港開公司炒樓炒股,藉此避交本國稅款。草案建議香港與某國簽訂全面稅務資料交換協議後,稅局亦有權應該國要求收集本身無權取得的資料及進行交換。

新協議須立會審批

各黨派議員都原則上支持修例以免香港面臨制裁,但關注被交換資料的保密性及用途,港府最終作出了多項讓步,包括訂明有關資料不可轉交第三國或用於非稅務用途、每份新協議均須經立法會審批、稅局須在交換資料前盡快知會受影響人士、受影響人士可向稅局局長、財政司司長及法院提出上訴等。

陳茂波指出,新例主要影響少數存心避稅的部分歐美國家國民,不會嚴重影響香港競爭力和外來投資,反而將來香港可與更多國家簽訂避免雙重徵稅協議,可吸引更多外國國民及企業放心地來港工作或投資。

■記者王國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