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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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機消防員爆粗1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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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曾有過節並一度鬧上法庭的消防員與的士司機,在剛過去的聖誕節晚於同一地點冤家碰頭,的士司機憑聲線認出對方,聲稱原本希望息事寧人,豈料消防員從司機證認出他後,便全程遭對方粗言穢語辱罵。的士司機不甘受辱,連人帶車直驅警署,指控消防員對司機不禮貌。警方證實接獲此宗案件。

憑聲線確認對方

的士司機陳文健(卅歲)昨返警署落口供,向記者指自○八年底在旺角新興大廈對出與該名消防員發生爭執被判罪後,已有一段時間沒有在上址擺位等客。上月廿五日凌晨,剛巧接載乘客到上址後擺位,豈料登車卻是冤家一名。陳憶述說,當時消防員示意前往的地方及聲線均感到熟悉,再透過倒後鏡望向乘客雙眼,便確認對方身份。

雖然再遇冤家,陳指稱最初不作聲,但最後還是忍不住說:「張生(消防員),消防宿舍吖嘛!」消防員透過司機證中認出他,接着便破口大罵,以粗口罵足他十五分鐘,期間陳亦以粗口與他對罵。陳不甘再度受辱,於是將消防員載到警署報案。的士小巴權益關注大聯盟主席黎銘洪指,當時陳致電向他求助,他聽到對方全程如何責罵陳,稍後或會落口供。

警方證實上月廿五日凌晨接獲一名卅歲姓陳男子(的士司機)報案,稱在一輛的士上因駕駛問題與五十一歲姓張男乘客爭執,案件列「交通投訴」,事件中無人被捕。

陳文健與張姓消防員的爭執始於○八年十一月四日凌晨,陳指當時感天氣涼又為慳油,於是停車熄匙,張後來登上他的的士,因覺車廂無冷氣「好焗」,遂落車改乘另一的士,引發雙方爭拗,張事後記下的士車牌向警方交通部投訴,陳最後被控一項無禮貌及不守規矩罪罪成,判罰款一千二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