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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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P案上訴兩漢脫強姦罪

【本報訊】在大型會計行任會計的科技大學畢業男生夥同兩名男友人參加朋友的生日派對後,與醉娃到時鐘酒店大玩「四P」性遊戲,期間並用手機拍下「床上實錄」,事後女事主聲稱遭三人涉嫌強姦,三人在高院經審訊後,其中兩人包括科大畢業生被裁定強姦罪成重囚六年半。兩人不服定罪昨提出上訴,法官經整日聆訊後,裁定二人上訴得直,判決理據則押後公布,兩人獲當庭釋放。

當庭獲釋 笑逐顏開

兩名上訴人鄧兆峰(廿六歲,事發時是初級會計)及朱君煒(廿五歲,事發時是體育用品營業代表),昨獲悉脫罪後即笑逐顏開,而到庭聽審的十數名親友獲知判決結果後亦相當開心,更有女親友激動得落淚。控方在判決後表示,須索閱律政司指示,始決定會否申請重審案件,並會稍後書面知會各方,但控方指相信重審的機會不大。

兩名上訴人原被控在○八年八月廿六日,於銅鑼灣白沙道「紫薇園」的時鐘酒店內,與另一名男子黎子健強姦當時廿一歲的女事主X,案件前年底在高院審訊時,三人不認罪,後陪審團只裁定兩名上訴人罪成,黎則脫罪。

上訴人代表律師昨陳詞時指,原審法官在回應陪審團提問時,曾指有人「拎嚟大做文章」等字眼,上訴一方認為此等說法對上訴人存在偏見,令裁決不公。而上訴庭三名法官昨提及,X被指酒醉至不能表達自己的意向,但質疑陪審團是否能就此問題作出判斷,法官與雙方律師就此問題詳細討論後,最終裁定兩上訴人得直。

案件編號:CACC 418/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