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咗個快樂聖誕及新年假期嘅立法會,下周三就會召開新一年嘅第一次大會,今年第一個動議辯論係由李慧琼(Starry)提出,佢食住早排消委會公布無良短訊個勢,提咗多項改良措施,當中包括建議立法成立一個具執法權嘅機構,專責保障消費者權益。
為堵塞現時法例零散、互不協調嘅情況,Starry提議設立一條《消費者權益保障條例》以規管不良營商手法,並因應新例成立專責執法機構。截至尋日為止,已經有三、四個議員入咗條修訂案,但都一致支持Starry呢個執法機構嘅建議,換言之,呢個動議辯論幾乎十拿九穩可以通過。
按照動議嘅構思,保障消費者法例擬訂後,政府可以授權消委會嚟執法,亦可以另外成立一個「消費者保障專員」嚟執法,依家消委會只係一個調查、研究機構,執法嘅嘢係由政府部門嚟做,授權消委會執法可能性好細,但成立另一個執法機構,咁消委會又面臨被矮化甚至被吞併嘅威脅,消委會真係有排煩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