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本報訊】因持械行劫而被判囚卅六年的「賊王」葉繼歡,因涉嫌在赤柱監獄襲擊男懲教員而被控,早前該案在法庭審理期間他昏厥入院,案件原本延至昨日於東區法院再提堂。惟葉再次未能出庭,控方解釋,葉前晚在赤柱監獄內撞到頭部,昨晨感到暈眩,需入院治理。法庭惟有將案押後至十二月七日再提訊。
四十七歲被告葉繼歡,他因撞到頭部感到暈眩,昨晨九時許,當局調派兩輛警方衝鋒車、一輛懲教署囚車,將接載葉繼歡的救護車夾於中間,護送他直抵瑪麗醫院,所有押送的警員穿上全套避彈衣、防暴頭盔,手持長短槍沿途戒備。至中午十二時許,他治療完畢後,轉由懲教署囚車接載,在兩輛衝鋒車前後護航下,送返赤柱監獄。
襲擊案押後審理
葉繼歡本月六日出庭接受審訊期間突然暈倒,被送往瑪麗醫院治理,其後出院被送返赤柱監獄,惟昨日早上他解往法庭前,再次感到暈眩需再被送院。法庭昨亦按控方要求,下令要辯方交出被告上次入院後至昨日為止,由瑪麗醫院及赤柱監獄醫院的醫生所撰寫有關他的全面醫療報告。被告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指他今年四月卅日在赤柱監獄醫院大樓內,以原子筆襲擊一名懲教助理的頭。案件押後再訊。
案件編號:ESCC 2832/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