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遲來的公正,反而令人質疑當局調查雷曼事件雷聲大雨點小,企圖敷衍了事。事實上,金管局的有關聲明仍然遮遮掩掩,既沒有披露事發時有關職員的具體職位及任職分行、涉案金額以及苦主獲得多少賠償的資料,也沒有交代相關管理層及銀行本身的責任,透明度嚴重不足。更何況,有關員工被暫停的是證券交易及就證券提供有關意見的牌照,據悉有關人士已轉職到第二家銀行,只要不從事上述工作,停牌令就變得毫無意義。
顯然,這個停牌處分敷衍公眾,有立法會議員斥之為「假停牌」,可謂一語中的。眾所周知,不少前線員工是為了完成任務而不惜誤導客戶,有關做法在界內是普遍現象,甚至得到上級的默許,正如苦主指出,如果要處分的話,更應該追究管理層及銀行的責任,然而當局只拿前線員工開刀,這是尋找「替罪羔羊」,絕對不公平。
我們還想指出的是,雷曼事件影響巨大,苦主數以萬計,這並非個別員工、個別銀行的問題,而是涉及整個行業監管的系統性大問題,凸顯本港對銀行的監管漏洞百出,金管局、證監會對此難辭其咎。然而,雷曼事件發生後,金管局及證監會以仲裁者的姿態調查及處分銀行前線員工,但他們本身的責任有誰去調查呢?有誰去處分呢?
籬笆紮得緊,野狗鑽不進。發達國家不准向一般投資者銷售雷曼迷債等高風險金融衍生產品,香港卻放任自流,這足以證明事件的癥結不在於個別員工誤導,不在於銀行違規,而在於港府的監管粗疏。其實,早在雷曼爆煲前,已有不少投資者對雷曼產品產生懷疑,並作出投訴,無奈當局掉以輕心,屢屢以「查無實據」為由置之不理,因而失去堵塞漏洞的先機。
大錯已經鑄成,處分犯錯員工以儆效尤固然必要,而更重要的是吸取教訓,堵塞漏洞,防範事件再次發生。但令人遺憾的是,港府一味推諉責任,傷疤未好已忘痛。稍早前,曾蔭權到新加坡出席亞太經合組織會議時,竟然當着許多國際要人的面自我吹噓,聲稱香港擁有處理九七年亞洲金融風暴的經驗,採取了優化銀行及金融制度的措施,因此在金融海嘯爆發後,香港較其他地區處理得好,復甦亦比較快,銀行體系沒有受到重大衝擊,顯示香港的監管有一定的成效云云。
曾蔭權的講話令人發噱,事實明擺着,如果港府真是那麼英明神武,未雨綢繆,香港就不會發生雷曼事件這樣的醜聞,就不會發生苦主持續遊行示威的狀況;如果銀行體系沒有受重大衝擊,就不會因為雷曼事件而搞得焦頭爛額,雖然已作出巨額賠償,但事件遠未了結;而曾蔭權將熱錢流入本港造成的樓股齊升視為復甦比較快,更是貪天之功為己有。
風流總被雨打風吹去。香港號稱有四大經濟支柱,其中金融業的重要性更加突出,這也是香港被視為金融城市的原因。可惜,一場金融海嘯將金融業打得搖搖欲墜,而上海已確立為未來的國際金融中心,深圳亦雄心勃勃在前海地區發展金融業,本港金融業可謂腹背受敵,競爭力一日不如一日,港府至今渾渾噩噩,一味粉飾太平,這才是最大的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