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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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或違議事規則

【本報訊】立法會梁展文事件專責委員會成員湯家驊,被新世界質疑漏報利益事件,多名議員都認為湯家驊應主動申報,以避免被指瓜田李下及有欠公平,有議員更建議湯家驊避席甚至退出專責委員會,以免新世界在委員會發表調查報告後提出法律挑戰。

未主動申報利益

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副主席劉慧卿表示,未詳閱有關資料,如委員會正式收到投訴,一定會依足程序跟進。

新世界前日向梁展文專責委員會發出律師信,指證湯家驊曾多次向新世界集團公司,以及紅灣半島的另一業主新鴻基地產成員提供法律服務,收取了可觀報酬,但湯家驊從未在委員會的會議上,包括在盤問曾與他舉行法律會議的新世界中國執行董事梁志堅時,主動申報有關利益,質疑他違反《議事規則》及影響整個調查的公正性。

對於湯家驊堅稱沒有利益衝突或違反申報規定,多名議員認為今次個案存在灰色地帶,但為免瓜田李下惹人質疑,最好還是主動作出申報。

另一議員譚耀宗則指出,身兼大律師的議員,原則上毋須申報所有客戶的資料,但是若果曾經與被傳召證人有生意來往,就應該主動申報,以避免被人質疑。

免新世界提挑戰

陳鑑林指出,湯家驊當初被人質疑時,只承認在二十多年前代表新世界打官司,現在卻被揭發在○三至○五年都有提供過法律意見,難免令人懷疑是否有意隱瞞。

陳偉業表示,新世界之前已質疑過湯家驊在聆訊中的表現有欠公平,他最少應在當時作出申報,為免委員會將來發表調查報告後,新世界以此對報告提出法律挑戰,湯家驊應考慮避席甚至退出整個調查。

根據《議事規則》,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在收到議員及市民投訴後,須立即聯絡投訴人及在兩日內決定應否就此召開會議,但由於新世界的信件並非直接寄給該委員會,故暫時難以採取任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