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性公積金管理局無力向違規僱主追討拖欠供款,被指對打工仔保障不足。陳先生原任職廚師,僱主於○三年起拒供強積金,陳先後於○四及○五年向積金局投訴,直至僱主於○七年失蹤為止,仍未成功全數追回逾三萬元供款,「又話保障打工仔,追錢追到失蹤都仲未追到!」
積金局發言人稱,接獲陳先生投訴後,已協助追討部分供款,其後再入稟法院索償,由於僱主未按法庭命令供款,該局已申請執達吏抄封僱主資產,再追回部分欠款,惜最後因飯店結業加上僱主不知所終,未能採取進一步行動。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批評積金局檢控力度不足,加上現行法例罰則欠阻嚇力,令無良僱主逍遙法外。王促政府修改法例,並設立補償基金以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