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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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新聞:天台燒烤場無牌經營罰款

【本報訊】食物環境衞生署今年九月十九日晚,搗破位於旺角上海街六百九十七號的一間無牌天台燒烤場,並控告一男子無牌經營。九龍城裁判法院昨日裁定涉案男子罪名成立,罰款八千元,法庭並下令將案中檢獲的物品全部充公。

議員促食署加強執法

食物環境衞生署指,根據《食物業規例》,無牌經營食肆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食環署重申會嚴厲執法,並呼籲市民不要光顧無牌食肆。

油尖旺區議員侯永昌指區內天台燒烤場愈開愈多,食環署應加強執法。他指雖無接獲市民投訴,甚至有區外人士反映希望不要封殺,但議員關注這類燒烤場無牌經營,食物不潔,且在天台燒烤,接近民居,而舊樓的走火及消防設施未必足夠,若發生火警後果堪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