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車禍終歸是人禍 出入何時得平安

出入平安是升斗市民最卑微的願望,可惜由於當局對交通安全的監管形同虛設,法例過於寬鬆,缺乏重大事故救護經驗,道路設計陷阱處處,再加上個別司機的駕駛態度有問題,令這個最卑微的願望一次又一次被血淋淋的車禍擊得粉碎。

將軍澳昨日凌晨發生慘烈車禍,一輛巴士懷疑超速駕駛在唐明苑對開迴旋處失控翻側,釀成一死三十五傷慘劇,傷者中有多人危殆,命懸一線,現場血肉模糊,殘肢斷臂,恍如人間煉獄。對於本港再次發生大車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一味推卸責任,強調有關道路的設計符合標準,巴士在速度方面亦有安全規範,當局亦一直跟進巴士上安裝安全帶等問題,她要求有關巴士公司盡快提交事故報告,警方亦深入調查事故原因。

其實,將交通事故的責任全部推到巴士公司及司機身上,這是當局的一貫手法。就今次事故而言,雖然有受傷乘客及事故目擊者認為巴士司機曾超速駕駛,而肇事司機亦涉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被捕,但人們想問的是,為甚麼當局口口聲聲打擊危險駕駛,卻依然無法遏止超速現象呢?是不是當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司法機構處理有關案件時過於仁慈,以致仍有部分司機存有僥倖心理呢?

至於當局聲稱巴士在車速方面有安全規範,同樣令人質疑。目前,專營巴士的時速上限為七十公里,但有工程專家指出,若是駛到彎位,巴士應減慢至時速五十公里才能接受,若是雙層巴士,因車身高、噸位大,時速五十公里入彎仍然危險,應減慢至三十公里才能確保安全。觀乎今次車禍的現場,肇事巴士時速至少在四十公里以上,因此產生的離心力足以令巴士翻側。顯然,與其說這是巴士司機超速肇禍,不如說是當局對巴士車速限制過於寬鬆,才釀成這次事故。

而立法會議員及區議員視察車禍現場後,亦批評道路設計存在陷阱,應該在現場增設影子線,提醒司機在入彎時減速,同時加設「快相機」防止司機超速。由此可見,當局指道路設計符合標準,完全是混淆視聽,自欺欺人。

今次事故還暴露救護車嚴重不足的大問題。將軍澳是新興市鎮,目前僅有兩處救護站,晚上只有三輛白車駐守,根本跟不上該區人口增長的速度。救護員組織指出,在重大車禍中,傷者多出現腦積血、大量失血及嚴重骨折,若救護車能在「黃金六分鐘」到場施救,可大大提高獲救率以及傷者日後復原的機會。但事實是,消防處接獲車禍報告後最初僅召喚五輛救護車到場,根本不敷應用,而如果當局未為大型意外事故設立後備救護車,隨時會癱瘓其他正常的救護車服務。

一年到頭,本港車禍幾乎日日發生,類似的血腥大車禍亦是層出不窮,假如當局能吸取教訓,道路設計更科學一些,路標指示更清晰一些,對危險駕駛的處罰更嚴厲一些,救護經驗更充足一些,完全可以減少事故的發生率及傷亡數字。然而,這只是假設而已,當局總是在慘案發生後才假惺惺地表示關切,又總是好了傷疤忘了痛,坐視殺人車禍一再重演。

多少家破人亡,多少盛開的花朵凋謝在車輪下,多少人因車禍留下永遠的遺憾。其實,車禍並不是汽車惹的禍,所有的車禍都是人為的,是由於當局疏於監管、草菅人命所造成的官禍。「路上零意外,香港人人愛」,至今只是一句空洞的口號;出入平安,仍然是一個遙不可及的夢想。

在此,惟願傷者早日康復,惟願死者的靈魂早日安息,在天堂裏,應該沒有車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