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本報訊】育有兩女的婦人得知同居男友非禮其長女後,仍堅決不報警,男友因而避過拘捕;但其實長女被性侵犯期間,次女也同遭非禮,兩女兒一直啞忍並與母親及其同居男友共處一室達三年後,次女最終向社工投訴並報警揭發。涉案的卅七歲男被告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五項非禮罪,被判入獄卅個月。
被告承認在○五年四月至九月前的日子內,於黃大仙住所內兩度非禮當時十三歲的女事主X,及三度非禮當時十歲的女事主Y。
案情指,X及Y的母親○三年與丈夫分居後,三人搬到案發黃大仙單位,被告○五年初起與三母女同住。X於○六年五月向同學透露,曾遭被告觸摸私處,同學後陪X到小童群益會見社工,社工知會X的學校社工,並與X母開閉門會議,X母決定不報警,社工則警告被告不要再犯。X被安排到宿舍暫住,但因想念家人,社工往X家探訪時發現只餘下X母及Y,便讓X回家居住。
一事主向社工透露
今年五月Y與學校社工傾談間,透露遭被告摸胸,社工後亦與X會談,得知X也曾遭侵犯後遂報警處理。兩事主均稱被告在案發期間與她們獨處時,便摸她們胸部及私處,二人均稱因怕母親不開心及失去經濟支持,而一直啞忍。被告被捕後,承認對Y身體發育感好奇而非禮Y,他昨日並求情指在X於○六年投訴他後,便沒有再非禮兩姐妹。
案件編號:DCCC 749/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