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涉嫌企圖生劏孕婦取子的年輕女文員,早前已承認嚴重傷人及誤殺兩罪,案件原定昨日於高等法院判刑,惟法官認為早前索閱的多份精神報告互相矛盾,未能交代被告病情,亦沒有指出被告會否對社會構成威脅,法官遂下令將被告繼續收押至下月二十五日,再替女被告索閱兩份精神及一份心理報告,以了解被告的重犯機會及對社會之威脅。
廿七歲被告梁倩婷,早前承認於去年九月在粉嶺花都廣場寓所,嚴重傷害李姓女事主及今年三月誤殺男嬰。紮馬尾的被告昨被押解出庭時身穿黑衣,面色蒼白,她的一名男親友戴上口罩及帽子到庭旁聽,惟拒絕回應記者問題。
辯方曾替被告索閱一份精神報告,報告內容指被告患有重鬱症及流產失調,惟表明有關病情可以治理。
案件編號:HCCC 8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