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澳門賭廳廳主疑向疊碼仔發出「江湖格殺令」案,涉案五名男被告早前被裁定串謀傷人及串謀謀殺等四罪成立,法官昨於高院判刑時,認為仍然在逃的涉案幕後主腦更應被譴責;惟首被告教唆其餘被告參與謀殺行動,計劃周詳,更涉及使用大量致命武器,故重判首被告入獄十四年,餘四被告亦重囚八年半至九年。
五名被告依次是施華倫、鄧嘉民、黃智敏、楊俊傑及陳浩良,法官嚴斥眾被告串謀當街擄人,又安排放肉參之地方,繼而意圖將事主斷手斷腳並升級至殺人計劃,案情嚴重。
因為首被告案中角色較其餘被告重,故對他判刑最重,另外考慮第三被告過往無案底,故對他判刑最輕。(詳見附表)
眾親友「逼爆」旁聽席
而多名被告的親友昨「逼爆」旁聽席聽判,眾被告對被重囚顯得愕然,惟仍表現鎮定;部分女親友則在聞判後不禁當庭灑淚。首被告代表律師庭外表示考慮上訴。
控方昨在庭上披露多名被告過往案底纍纍,此外,因案中包括牛肉刀、電槍、手銬、三叉戟等涉案武器無人認領,故法庭頒令充公。
辯方律師替眾被告逐一求情時,指大部分被告已婚及是「好爸爸」,他們因受「大佬」指使行事乃黑幫文化,次被告更呈上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程振明之求情信。
元朗賭神澳門贏數億
案件主管警隊高級督察陳子良在庭外指,雖然事主沒有受傷,惟眾被告卻有傷人或殺人意圖,故法庭之判刑反映了本案的嚴重性,亦對黑幫分子起阻嚇作用。
案情指,有「元朗賭神」之稱的「爛賭平」於澳門賭廳狂贏數億元,有廳主懷疑對方出千,遂下令要殺死曾帶「爛賭平」贏錢的疊碼仔「王明仔」,五名被告執行有關格殺令,原擬於去年五月十五日於八鄉警署外綁架「王明仔」,惟警方事發前獲線人「爆料」,及時到元朗大旗嶺村村公所拘捕五名被告,並搜出大量武器。
案件編號:
HCCC 1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