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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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亞保安令人有機可乘

報稱從商的四名哥倫比亞男子聲稱來港兌換貨幣時,發覺東亞銀行太子分行的保安寬鬆守衞亦不森嚴,保險庫更猶如無掩雞籠,即策劃爆竊計劃,由兩人引開部分銀行職員注意,另兩人則伺機潛入保險庫僅憑削尖的螺絲批,不需五分鐘便成功撬開九個保險箱,盜走銀行客戶總值逾一千萬元財物,並大模廝樣離開,而銀行職員在事發近兩小時後始分別發現失竊。四名匪徒疑食髓知味,五日後再到肇事銀行踩線時敗露行蹤,最終落網。四人昨在區域法院承認爆竊等罪名分別被判入獄三至四年。

四人被判囚三至四年

法官昨判刑時指各被告犯案經過精心策劃,而涉案款額數目龐大,案情嚴重。他說不會批評銀行的保安設施,但指案發銀行保安情況及職員的警覺性看似不夠嚴密,令人容易有機可乘,這些方面都有令人期望改善的空間。

四名被告依次是Bermudez Bolivar Jose Alejandro(卅二歲);Chacon Florez Gabriel(卅九歲);Morales Ricardo(五十二歲)及Suta Robles Manuel Ignacio(四十七歲),各人均承認一項爆竊罪,首被告並認一項藏有假美國護照,故首被告被判入獄四年,其餘三人則入獄三年。

西九龍重案組署理警司陳大偉昨稱,希望此案能讓海外犯罪集團明白,警方會致力打擊海外犯罪集團在港的犯罪活動。

控方案情指,涉案分行保險箱設在地庫,案發期間,顧客若要使用保險箱需到地庫填寫表格,再按鈴知會職員,由職員開啟一扇玻璃門及一道鐵閘才能進入保險庫範圍,職員為顧客開啟保險箱後離開,顧客處理完事務後自行離去。

四名被告今年三月二至四日曾到該分行視察,同月五日,第三、四被告先後到該分行地面大堂,向銀行職員、經理及保安詢問如何去旺角、哪裏購買衣物等問題以分散職員注意力,首、次被告期間潛入地庫,以「騎膊馬」方式開啟玻璃門頂的門鎖,並用黑袋阻止玻璃門關合,二人又拉開鐵閘的閂,進入保險庫範圍爆竊並將財物放入黑袋後離開。第三、四被告見首、次被告離開後亦隨後離開銀行。

首、次被告爆竊期間,有女職員在閉路電視看到有男人在保險庫大門附近,她往地庫午膳時更在樓梯目送首、次被告拿着黑袋離開。同一時間,一名副經理亦見到保險庫有外籍男子出入,她翻查保險庫進出紀錄,卻無相關登記。她下午再翻看影帶,並親自往保險庫查看,仍不察覺到有異樣,直至她找來鎖匠檢查,才知有九個保險箱被撬開,損失客戶財物總值達一千零四十多萬元。

只起回二百萬元財物

第三及第四被告於三月十日再到涉案銀行敗露行蹤,警方「狗仔隊」追蹤後同日傍晚於彌敦道及灣仔兩間酒店內拘捕四名被告,但只起回二百萬元財物,警方並發現首被告藏有一本假美國護照。

控方在庭上透露,銀行已與大部分保險箱失竊的客戶達成和解,但銀行並無透露賠償金額。

案件編號:DCCC 496/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