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施政報告公布,通過兩間電力公司向住宅用戶派發一百元慳電膽現金券,兩電或會向所有用戶加電費一年,每度電分別加零點五仙及零點六仙,以收回現金券涉及的二億四千萬元成本。
由此,掀起了慳電膽風波,曾蔭權被指「慳電膽益親家」。對此,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指其沒有申報利益是疏忽,但不至於利益輸送。三禪認為,這個意見較為準確。事實上,慳電膽問題的要害,還是在於曾蔭權政府的決策能力低下。
可以肯定,推廣使用慳電膽是利大於弊,尤其有益於「減碳」,而「益親家」則是「疏忽」。但是,為甚麼要加電費?加電費是絕對不合理,可是偏偏曾蔭權政府又犯了這樣低級的錯誤。回顧之前老人生果金需入息審查等低級錯誤,在在說明曾蔭權政府的決策能力就是低。
為甚麼說加電費不合理?因為相當多的公屋和私家樓一直是使用光管,不可能換慳電膽。而且,已經有相當多人使用慳電膽,三禪現在已考慮將慳電膽換成更省電的LED燈,政府發一百元慳電膽現金券,對我們沒有用,但是我們則要多交電費。
其中的不合理,尤其體現在大量用電的商業用戶。實際上,不少商家早就使用光管和慳電膽,他們不但沒有一百元慳電膽現金券,還要多交電費,豈不極為冤枉。
曾蔭權政府解釋,因為兩電派慳電膽現金券需要行政費,所以要加電費。那為甚麼要讓兩電派現金券,而不是政府直接派?其實,政府從差餉中退回每個家庭就可以,但曾蔭權就想不到,這不是決策能力低下嗎?他也不要怨邱騰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