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政府公布,曾蔭權離港期間,頭三天由政務司司長唐英年署理其職務,最後一天則由財政司司長曾俊華頂上。曾蔭權雖選擇在此風頭火勢之際休假避難,但他到底是根據兩電管制計劃協議中哪條條文容許兩電以加電費收回現金券成本,本報連續兩日向環境局查詢,但該局昨仍未能確實答覆,只重申現金券派發計劃許多細節會在未來日子詳細研究,政府會繼續聆聽意見。
政府未能提出法理依據便強推政策,繼社民連準備提出司法覆核,107動力召集人何民傑昨亦透露,該團體正諮詢法律意見,最快下月二日前先提司法覆核,而興訟理據較社民連有過之而無不及。
諮詢不足「惡例一開好危險」
何民傑解釋,政府透過電力公司派現金券,毋須如動用公帑般先經立法會同意,此行政手段有違《基本法》之嫌,而市民若在無法拒絕多交電費下被迫收下現金券,變相等同被徵收環保稅,手法有違政府稅收原則,連同政策不合理及程序諮詢不足等論點支持,相信法庭接納申請的機會很大。何說:「呢個惡例一開好危險,第日港鐵送完嘢又話加車費,政府如果無法理依據,一定要放棄慳電膽計劃。」
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陳偉業認為,政府若有充分法理讓現金券與加電費掛鈎,絕無理由拖了兩日仍無法提出反駁,他促請政府在下月二日舉行的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上釐清質疑,否則必提司法覆核。該事務委員會主席余若薇昨與立法會法律顧問研究後,亦決定去信兩電要求解釋質疑,提問包括政府與兩電商討慳電膽計劃時根據甚麼法理條文及程序容許兩電加電費,要只用光管的市民分擔電費加幅又是否公道?
王永平:曾蔭權自打嘴巴
慳電膽燃起民間「幾把火」,前高官亦加入發炮行列,有「庸官殺手」之稱的王永平昨出席著作發布會時,批評政府以容許兩電加價換取慳電膽計劃推行,市民使用現金券與否亦受加價之苦,做法違反曾蔭權口中所謂的完善法治與依法辦事。
王永平強調,政府不能剝奪市民基本權利和自由選擇權利,他說:「唔能夠話政策對市民有着數,畀廿四元(電費增幅)可換二百四十元(當局聲稱慳電膽省回電費),就要逼市民先畀廿四元攞着數,(曾蔭權)強調香港有完善法治,依家等於自打嘴巴,如果加電費大前提唔收回,政府就係違反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