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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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廣場興訟逐小販

本文重點
【本報訊】新鴻基地產旗艦商場的沙田新城市廣場,遇到小販「入侵」,廣場用盡方法及屢次驅趕亦不果,雙方纏繞一年半,廣場的管理層決定興訟下「逐客令」,昨日入稟高等法院向一名小販申請禁制令,禁制該名小販進入廣場任何範圍。

原告是新城市廣場的業主富棠置地有限公司,及管理人啟勝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被告則是余國常(譯音)。

入稟狀指○七年八月十九日下午,啟勝的職員發現被告於廣場三樓的通道擺賣,阻礙公眾及走火通道,遂召警到場備案,亦要被告即時離開廣場範圍。之後被告再於○七年十二月至○九年二月期間,先後六次被發現在廣場三樓行人天橋及往港鐵通道處擺賣,每次啟勝的職員都報警求助。

指損害高檔形象

原告指被告的行為令原告造成損失,包括要增加人手進行人流及小販管理,又要加裝閉路電視去監控被告的小販活動,損害新城市廣場作為高級零售商場的形象,租戶的生意亦受影響等。

新城巿廣場管理處發言人表示,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評論。記者昨往上址查看,發現三樓各主要通道現時沒有小販擺賣,而商場連接到沙田港鐵站一帶的各處通道,則掛有嚴禁小販擺賣否則會被檢控的標語,亦見設有閉路電視裝置。

案件編號:HCA 199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