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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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氣樽須加減壓裝置

【本報訊】近年多次發生壓縮氣樽傷人事件,香港註冊消防工程公司商會主席林煦基指出,長期受壓的氣樽易有金屬疲勞,如要移動氣樽檢查,應先加裝洩漏減壓裝置,一般來說,若發生洩漏,約一平方吋的閥門排氣孔,十秒內可排放出高逾一千一百磅氣壓,但裝上減壓裝置後,則會減至只有四點四磅。

消防處前處長林振敏亦指出,壓縮氣樽長期受壓易出現金屬疲勞,有可能突然爆開,檢查時須做足安全措施,不排除事件涉及人為疏忽。

簡稱BTM的溴代三氟甲烷氣,全名為Bromo Triflouro Methane,呈液體狀,接駁滅火系統裝置,能迅速撲救電線火警,屬最好的滅火氣體。不過,該種氣體遇高溫火燄,便會釋出毒素破壞臭氧層,本港十多年前已禁止入口,逐步改用其他如FM200等滅火裝置。

另一方面,昨日死傷者受聘的註冊承辦商,曾於○三年在荃灣安裝滅火裝置系統時,因把未獲消防處處長批准儲存的氣瓶接駁至系統,被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紀律委員會研訊列作不當或疏忽行為,並根據《消防(裝置承辦商)規例》第10(2)(b)條予以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