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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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署覆查馬虎標書又出錯

房屋署標書烏龍盡出,繼今年初三份標書合約因不同問題需重新招標後,近月再有房署總部投資硬件及系統的標書出錯,條文中的「V」誤寫成「A」,投標者擔心一旦重新招標,隨時惹來數以萬元計損失。立法會議員批評房署三番四次出錯,揭露覆查工作馬虎,促改善處理機制。

是次有問題的標書為「HAQ20090043」,為香港房屋委員會提供投資報價系統硬件及軟件升級所需的設計、供應、運送、安裝、試用、維修、訓練等服務,屬於房署內部電腦之使用。招標期限由六月十九日至七月三十一日,標書總共有九個部分,六個附錄。

一名小本經營的科技公司東主尹先生(化名)擬投標,翻閱標書時發現第二部分十七頁提及評分內容的表格內,出現顯而易見的錯誤。相應的條文共有四部分,第一至三部分都清楚列為「Part V」,但第四部分則誤寫為「Part A」,尹稱:「房署有咁多人手,點解咁簡單都錯?上面三行都係講緊『Part V』,第四行突然改做 『Part A』,點搞㗎?」

重做標書損失慘重

尹坦言對重新招標感到非常恐懼,因為一旦重新招標便要再籌備一份標書,非常耗費資源,將會令公司損失慘重,「一間公司十幾人,調派兩三個人專門做份標書,仲要花成個月時間趕先起到貨,好多Job都做唔到!如果因為有人睇漏眼而要重新招標,對我哋就會好唔抵!」

議員促跨部門覆核

「房署部門睇漏眼,做嘢甩甩漏漏,如果真係要重新招標或造成延誤,有機會令一啲較細嘅公司承擔好大嘅風險!」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克勤指,今次手民之誤正反映房署內部馬虎處理法律文件,並指「旁觀者清」,建議將招標文件交由與招標內容完全無關的部門再覆核一次,以免再犯同樣的錯誤。

房署發言人承認出錯,並指上述標書經房署資訊科技組與採購及物料供應組審核後發出。由於錯誤並沒有影響標書的實質內容,故此現階段並無重新招標之需要。發言人又表示,日後將會加強標書內容之校對。

房署重新招標事件簿

見報日期 事件

03/09 兩份有關九個屋邨服務管理的合約,因房署電腦系統出問題,令部分投標者收不到補充資料文件而須重新招標。

04/09 房署就屋邨的電腦安裝及支援服務招標,最後只有兩、三間大型公司符合資格,又要重新招標,被質疑招標方式有問題。

記者 馮國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