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方案未出台,泛民已積極爭奪話語權,要求終極方案,要求路線圖,要求二○一二有普選;若沒有,泛民議員就會發起連串抗議行動,包括最具爭議的「總辭」。有學者請泛民面對現實,行動不要過激,因為香港人是保守和政治冷感的,有可能弄巧反拙;建制派也在揶揄:總辭之後又如何?助理會失業,政黨缺資源,然後難道泛民在二○一二年不再參與選舉?
事到如今,泛民只能在「如何回應」及「如何更激地反對」上糾纏,是太自我中心了。總辭是表達憤怒,除此之外,還有甚麼意思?拉闊一點問:民主的意義是甚麼?我近來一直在納悶。
我在東京看了艾未未的展覽,讓我感覺相當震撼。在森美術館內,艾未未的作品充滿着對中國文化歷史的熱愛和反思。他是藝術家,也是「公民」,自去年五月以來,艾與其他志願者組織了公民調查,訪問了在四川地震中不幸喪生的學生的家長,掌握了學生的死與學校是豆腐渣工程的關係和資料。上月,同樣為公義挺身的譚作人開審,艾未未飛到成都為他作證,卻被公安毆打,被困酒店房中,未能趕及往法庭作證。
然後,我就想,民主的意義,貴乎公民參與和捍衞社會公義。內地的維權空間都是由艾未未這些人冒險闖出來的,他們渴求公義,不怕坐牢。香港擁有自由,公民社會已萌芽,但被我們選出來的議員卻只在討論「如何表態」,對於如何扶持公民社會的壯大,卻沒有人願意做甚麼,實在感到我們的不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