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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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黃昏三角戀醋漢傷情敵判監

【本報訊】兩名年過半百男子與四十五歲婦人捲入黃昏三角孽戀。五十九歲醋漢不滿舊愛與六十三歲友人過從甚密,要求復合不遂,復遭情敵出言挑釁,醋漢按捺不住,從褲袋取出花情敵臉頰及頸臂,舊愛出手阻擋亦被傷左手,醋漢犯案後潛逃東坪洲,約一年後在島上遭巡警截查時被捕。他昨在區域法院認罪,法官判刑直指被告的行為並非衝動,是有意圖令情敵嚴重受傷,故判被告入獄兩年。

求45歲前女友復合不果

男被告何秉廉昨承認一項意圖傷人及一項傷人罪,他被控去年四月十一日在油麻地吳松街聯發菜館內傷害簡懷康(六十三歲)及孫群笑(四十五歲)。簡孫二人原要擔任證人故出庭應訊,簡雖較被告年長,但在黑色緊身運動衣下盡顯「六舊腹肌」,相反被告疑因潛逃奔波及曾輕微中風,一頭白髮的他昨在庭上顯得比較蒼老。判刑後當被告押往羈留室前,仍依戀地望向公眾席上的孫,惟對方未有領情。

辯方求情指,被告九○年離婚後獨居,○七年底與孫結識後成為情侶,去年初戀情生變,案發時,求女友復合不果而犯案;希望法官考慮被告潛逃期間輕微中風,致口齒不清兼上半身麻痹而求輕判。

案件編號:DCCC 461/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