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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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風水師李克勤兩弟子對簿公堂

【本報訊】獲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重用的風水師李克勤,早前於龔如心遺產案審得如火如荼期間,原來正為一宗旗下兩名弟子的錢債民事官非,替被指欠債不還的弟子出庭作證。該案早前審結,區院法官昨日頒發判決書時指,李克勤雖然可證明案中原告是被他逐出師門,但有關證供對錢債案的案情幫助不大。法官判借出款項的原告勝訴,下令被告需還款約四十八萬元。

錢債官非 李出庭作證

李克勤是法華園佛教學會會長,原告朱有榮和被告吳國華是在該會中結識,原同屬佛門兄弟。原告指稱被告於九八年間自稱有財困,遂借了卅萬元給被告,年息為廿厘;被告卻將還款期一拖再拖,原告遂於○六年興訟追討。

案件審理時,被告庭上辯稱,該筆款項是原告借予被告的公司而非被告本人;被告又指,原告已婚,卻與被告的前女友有親密關係,因此有違佛教倫理,而遭李克勤逐出「師門」。而李早前亦出庭證實,原告和被告前女友是被他逐出會的。

而原告一方,則傳召一名姓蕭的佛門師兄弟和被告前女友作供,以證明向原告借錢的是被告本人,並反駁被指與被告前女友有親密關係的指控。

法官判決時指,蕭亦曾借錢予被告,但沒有逼被告還債,故無理由出庭說謊,而原告亦是誠實證人。官指原告被逐之原因不明,其所謂的「婚外情」亦只是被告抹黑原告的手段,並非實情,但即使屬實也與案件關係不大。法官認為被告無講真話,原告與蕭當年應該是想幫佛門兄弟渡過難關而借錢給被告,故判原告勝訴。

案件編號:DCCJ 6362/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