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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歌星鄭融今年七月在將軍澳商場表演後離場時遭人胸襲,保安人員即場拘捕一名涉案男子,並報警處理。事隔個多月,警方完成該案的調查,基於涉案男子有智障,一直有社工跟進,而心理精神評估亦指涉案疑犯不適合答辯,徵詢法律意見後涉案男子獲准無條件釋放。鄭融昨得悉涉嫌色魔獲釋後稱:「以後我自己會更加小心。」
鄭融於今年七月廿六日在將軍澳君薈坊出席表演活動,下午四時活動結束時,一名男子突然衝出,伸出左手插入鄭的手臂下摸其左胸,鄭融當時受驚尖叫:「佢用手掂到我,非禮我!」該名男子則呆站一旁,保安員立即將他捉住,鄭融要求報警,警方隨後將一名姓蔡的卅六歲男子帶走,案件交由觀塘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調查。
據悉,警方調查案件後,懷疑該名男子有智障,遂聯絡其家人,得知疑犯一直有社工跟進,其後取得疑犯的心理精神評估,證實因他有嚴重智障,不適宜出庭答辯。涉案男子昨到警署報到後,獲無條件釋放。警方發言人亦證實,有關案件經調查後,涉案人士獲無條件釋放。
鄭融:警方從未安排認人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表示,一般情況下,智障人士犯事亦需面對審訊及按例懲處,但根據《精神健康條例》,若有關人士的精神狀況不適合上庭答辯,就不會提出檢控。他又指該條例更進一步指出,若涉案的智障人士有暴力傾向,警方可向法庭申請醫院令,由精神科醫生判定涉事者是否應留院接受治療,以免危害自己及他人。
鄭融昨表示,警方從未安排過她到警署認人,對於疑犯不獲起訴,她昨晚透過電話回覆說:「我尊重警方的決定,件事都過咗去,以後我自己會更加小心。」鄭融的經理人鄒世龍亦表示,尊重警方的調查結果,多謝大家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