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顯明在今年七月屆滿六十歲脫離公務員隊伍,但獲曾蔭權私下以合約方式續任三年。公務員工會聯合會主席梁籌庭指出,一般公務員想在退休年齡後續任,須經公務員敍用委員會批准,以免影響其他同事的晉升機會,但廉政專員一職則不受此限,曾蔭權今次做法有走法律罅之嫌,對其他公務員不公平,他說:「今次係一個好壞嘅先例,好似曾蔭權鍾意點做都得,成個體系隨住佢意向嚟發展。」
梁籌庭又說,高層公務員即使獲得續任,大多是半年起一年止,獲續任長達三年更是聞所未聞。高級公務員協會主席蘇平治亦指出,一般而言政府只會在找不到合適繼任人選,或有關人士擁有其他人難以替代的專才或知識,才會破例續任退休公務員。
來自不同黨派的多名立法會議員,都對事件表示質疑及要求跟進。何俊仁形容有關安排「不尋常到令人不安」,他已去信曾蔭權要求解釋。
劉健儀批曾蔭權三宗罪
劉健儀批評曾蔭權在事件中犯上「三宗罪」,其一是將不屬於政治任命的廉政專員任期,與曾蔭權自己的任期看齊,損害廉政公署的獨立形象;其二是有違公務員的正常退休準則,影響其他公務員的晉升機會,打擊公務員士氣;其三是整個續任安排及原因都從沒有對外公布,比委聘金管局候任總裁陳德霖的過程更加欠缺透明度,予人「人治」及「冇規冇矩」的感覺,立法會應該作出跟進。
陳茂波支持立法會跟進
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委員潘佩璆指出,今次事件難免予人有別於一般做法的感覺。他認為政府有需要解釋事件,以及研究將廉政專員的聘任程序、年齡限制及任期規範化。立法會議員陳茂波認為任何以公帑聘用的職位,都應該有規有矩及有透明度,支持立法會跟進事件。
不過,做過湯顯明上司的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則表示,湯顯明擁有處理保安事務及紀律部隊服務經驗,是出任廉政專員的適當人選,並強調其他不少主要官員都是退休公務員。
港府消息人士則指過往亦曾有退休公務員做過廉政專員之職,包括前保安司謝法新及前運輸司梁文建,而湯顯明退休前借調到廉署的兩年,計算退休金時是不予考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