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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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金:人手缺器官捐贈少

末期器官衰竭,藥物無效,要維持生命,腎衰竭者可靠透析治療;但末期肝、心或肺衰竭,器官移植是唯一生路。末期腎病患者若要生活接近正常,接受腎移植是唯一方法。

香港是全球器官捐贈最少的發達地區,每百萬人口每年只有約五人在離世後把器官捐出來。捐贈率只及美國五分之一,英國三分之一。

認為低捐贈率是中國人堅持「全屍」觀念使然,純屬一廂情願。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自己既然活不了,何解不把器官捐出來,讓他人有機會活下去?這「遺愛人間」觀念的說服力肯定比全屍觀念強得多。問題是,當合適捐贈者出現時,有沒有專責人員及時游說其親屬而已。

醫管局包攬全港醫療,但器官移植聯絡主任只得五名。他們負責在捐贈者證實「腦幹死亡」後游說其親屬接受器官捐贈安排,同時亦須安排團隊維持捐贈者的血液循環及呼吸功能,確保器官存活至摘取作移植為止。

聯絡主任進行游說之前,必須由兩名不相關的醫生每人進行一次獨立測試,確認病人已「腦幹死亡」;但要這兩名醫生發揮作用,病人的主診醫生必須及時通報,因為病人心臟一旦停止,所有器官便迅速報廢。

醫生無暇通報合適個案,測試「腦幹死亡」人手不足,器官移植聯絡主任只得五名,導致有器官無人用、有人無器官用的惡劣情況。這就是香港器官捐贈的樽頸,末期器官衰竭病人失救,罪魁是醫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