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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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嗎啡當針打北院癌婦枉死

醫院管理局公立醫院再發生懷疑致命醫療事故!北區醫院一名護士長上周三錯誤將口服嗎啡糖漿當鹽水注入癌症女病人靜脈,家人質問才驚醒犯錯,五十歲女病人延醫至本周三死亡。院方一直隱瞞,至本報昨午查詢後才召開緊急會議,晚上「自爆」錯誤過程時更否認嗎啡糖漿為致命元兇,兩名涉事護士只被訓示,事件轉交死因庭跟進。死者家屬怒斥醫管局圖大事化小,死者長子稱:「講到好似我哋無即時餵嗎啡就係殺死阿媽咁,呢一刻無一個醫生夠膽講媽媽死於癌症。」

死者長子楊先生透露,母親上月證實患上乳癌,月尾首次到北區醫院求診,獲處方口服嗎啡糖漿回家自行服用,每次分量五毫克,本月十四日母親因頭暈及體弱第二度入北區醫院。上周三(十九日)晚上,首次接受抗生素靜脈注射後本應再注射生理鹽水,但一名護士長突然急急走到病床前,將放在附近的口服嗎啡糖漿注入母親靜脈。

迄未有醫生清楚判定死因

「想截佢(護士長)都截唔切,要我問佢先知打錯。」當時在場的死者契妹形容,該護士長知出錯後方寸大亂,急召醫生替病人檢查,病人不足半小時後發燒,但醫生仍向家人表示問題應該不大。可惜,楊太本周三(廿六日)早上死亡,楊先生指出,至今未有任何醫生能清楚判定死因。

據悉,楊太入院時,癌細胞已擴散至肝臟,需接受口服嗎啡止痛。事發時,護士甲原本負責以針筒餵服楊太嗎啡糖漿,惟中途疑處理其他事而放下針筒,涉事護士長見病人抗生素注射完畢,便順手將病人身旁嗎啡糖漿當鹽水針打入靜脈。

楊先生昨晚觀看醫管局自爆事故記者會後怒斥:「連媽媽是否末期癌症我哋都未知,文志賢(北區醫院行政總監)就話癌症死,根本想卸責。」

楊太本周三死亡後,北區醫院一直未公布事件,到本報昨午查詢,院方才急急召開緊急會議。文志賢在晚上記者會否認隱瞞,重申已即時通報醫管局總部,說兩名護士涉及程序出錯,卻毋須即時停職,更斷然否認嗎啡糖漿為致命元兇,死因則交死因庭跟進,院方亦會成立調查小組調查,兩名護士日後可能須面對紀律聆訊。

護士長照返工道歉都無

「個護士長第二日仲有返工,一句道歉都無,唔使停職盞害埋其他人。」楊先生對文志賢解釋非常不滿,聲言必追究到底。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副會長崔俊明則估計,由於嗎啡糖漿與鹽水同為透明液體,故容易被混淆及調亂,加上口服藥物針筒針嘴可輕易插入注射喉管內,醫護人員更難發覺出錯,建議醫護人員為病人注射或餵服藥物期間若中途離開,應貼上標籤,杜絕事故。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說:「點解護士會唔睇清楚就幫人打針,拎起手就做?市民唔期望入院一定可以醫好個病,但至少唔好受到傷害!」除徹查事件外,彭建議醫管局加強處理藥物程序及再培訓員工工作態度,加強重視病人安危。

記者梁麗兒 石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