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驗毒近日討論熱烈,在多場公開研討會上,政府高官主動出擊,多宣揚正面訊息,但結果仍然是眾說紛紜,未有主流共識能在短時間內形成。校本驗毒是急不來的事,欠缺詳盡的細節與清晰無誤的目標,計劃難以取得公眾的支持。
校本驗毒,顧名思義即由學校自行因應校內的實際情況,如學生濫毒是否嚴重、教師與家長是否普遍支持驗毒、相應的輔導跟進是否足夠等,決定是否推行驗毒計劃,而且必須在學生自願的基礎上展開。
律政司司長表示,政府會認真研究強制驗毒,則是另一回事,強制驗毒與校本驗毒兩者不能混為一談。不少教師支持的強制驗毒與近日公眾參與的校本驗毒有明顯的分別。
現行法例不容許執法部門在未徵得涉嫌人同意前以強制方式測試毒品,以確定是否曾經吸毒。除非修改法例,否則不可能推行強制驗毒,修改法例涉及複雜過程,因為議題極之敏感,觸及人權與私隱等領域,影響廣泛,必須展開深入的社會諮詢,得到主流民意的支持,才有可能要求立法會議員同意修例。沒有年多以上的時間,難有實質性的突破。
所以校本驗毒是今後一段長時期的工作重點。校本驗毒不等同必須在校園內展開檢驗,如所謂尿液樣本的隨機抽樣,極富爭議性,反而鼓勵學生通過校外的「身體健康檢查計劃」,抽離於校園之外,更能保障私隱與自尊,成功的機會較大。
值得重視的是,為配合校本驗毒,應該由九月開始,在高小與初中引入新課程,通過系統學習,讓青少年學生了解毒品的背景知識,如何戕害社會,尤其是對青少年的健康帶來怎樣的後遺症,正確的人生觀教育也是題中之義。只有做好充分準備,才適宜推行校本驗毒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