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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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新聞:械劫案積犯囚13年半

【本報訊】卅一歲水電技術員於九七年獨行持械搶劫荃灣眾安街一珠寶店,劫去價值近六十萬元的廿二隻名錶,輔警警長追截時更一度向他開槍,他最後逃脫,被告去年因無帶身份證而被警方拘捕,核對基因時終將十二年的懸案偵破。被告早前於高院承認搶劫罪,昨被重判入獄十三年半。

有計劃犯案 市民恐慌

法官判刑時嚴斥被告是有計劃犯案,當日他持槍行劫,令市民造成恐慌;加上他持槍兩度指嚇輔警警長,令對方一度開槍自衞,是本案的加刑因素。法官又表揚輔警警長當年的英勇行為。

卅一歲被告包禮成,由九九年起有非法管有武器及藏毒案底,被告於○一年更因搶劫美容店而被判囚四年三個月。被告雖然早前認罪,但因控辯雙方就案情中,被告是否持槍指嚇輔警警長有爭議,故昨日要傳召現已退休的輔警警長文發明出庭作供釐清案情。文表示當日巡邏時,獲途人通知上址有械劫案,遂追截逃走的被告,期間被告曾兩度持槍指嚇他,他要求對方放低槍械不遂後,因擔心自己安全故此向對方開槍,但未能射中,被告亦逃脫。被告辯稱沒有用槍指嚇警長,又指該槍只是玩具槍,惟法庭最後接納警長之證供。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之父母早年離婚,被告因與父親爭執而被逐出家門,被告為向父親報復,展示自己淪落,故此當年十九歲便持玩具槍行劫珠寶店。

案件編號:HCCC 79/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