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本報訊】律政司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提交文件,交代○七/○八年度律政司用於外判的法律及其他專業服務的開支,逾千宗外判案件的開支合共一億七千幾萬港元。其中擾攘兩年多的教院風波,兩個多月的獨立調查委員會聆訊共花了港府七百多萬元,成為該年度開支最大的外判案件。
教院風波聆訊開支最大
報告指於○七/○八年度,律政司共外判一千零一宗案件,包括民事、刑事及建造工程糾紛。截至去年三月三十一日,港府用於支付法律及其他專業服務的開支合共達一億七千五百多萬元。由前教育學院校長莫禮時不獲續約而引發的教院風波,前教統局局長李國章及前教統局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被指強迫教院與中大合併及干預學術自由;港府成立獨立委員會展開兩個月調查,聆訊費用達七百六十多萬元,是全年度開支最大的案件。
而訟費最高的刑事案為謝瑞麟父子提供一億七千萬元非法回佣案,該案件審訊期長達九十九日,訟費達五百三十多萬元。司法覆核方面,吳小彤居留權爭議案在○七/○八年繼續審議,當中涉及四百多萬元法律支出;而前投資推廣署署長盧維思質疑維港巨星匯研訊結果的案件,政府則花了二百八十多萬元。另外,負責監管慈善基金運作的律政司,於○七年介入華懋慈善基金與陳振聰的爭產案,未正式開庭已花費一百二十多萬元的應訊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