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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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促局 輸贏兩手準備

本文重點
生產力促進局總裁馮永業被控歧視職工會一案,由於屬刑事檢控,據了解生促局理事會亦非常關注,並早已作兩手準備。理事會曾開會討論一旦馮永業被判罪名成立以及日後的上訴問題等,據悉生促局與馮永業的僱傭合約列明,若馮違反任何香港法例都會即時終止合約,意味年薪高達二百八十多萬元的馮永業若因此案成為罪人,將是首名公營機構總裁因歧視職工會而下台。

生促局新任主席陳鎮仁上月甫上任,即於同月下旬主持首次理事會大會。據了解,會上有委員關注案件即將審訊,若馮永業被判勝訴則無礙該局日常運作,但萬一馮永業被判罪名成立,生促局亦應早有準備。

倘罪成終止合約

據悉,陳鎮仁在會上透露,馮永業的僱傭合約列明,若違反任何香港法例,該局將與馮即時終止合約,但未有再交代會否協助馮上訴等安排。

據悉,理事會委員對馮永業一旦罪成後應否上訴的安排亦有不同意見,有委員認為馮永業是代表生促局執行事務,理應支持到底,但亦有委員認為,若馮永業罪成,意味是馮完全偏離工作範圍引致,且罪成便要終止合約,即不屬生促局管理層,理應由馮個人承擔。

據了解,今次訴訟費用是由生促局支付,該局亦聘用了資深大律師駱應淦為馮永業辯護,局方甚有勝算,故當時亦未有討論一旦敗訴會否上訴的問題,留待案件有裁決後再作決定。馮永業合約原本於今年年底屆滿,不過局方早前已落實與馮續約兩年。

去年年薪高達二百八十多萬元的馮永業,○六年十二月出任生促局總裁一職,專責執行顧問報告建議進行多項改革,包括引入新的員工表現評核制度,先後解僱近三十名被指表現欠佳的員工,當中包括多名職工會理事及成員。

根據《僱傭條例》21B條,凡職工會會員均享有參加該職工會活動的權利,如任何僱主阻止或阻嚇,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十萬元。

■記者陳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