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翻新單位因疏忽引致滲漏,竟拒負責!將軍澳翠林邨居民麥先生表示,房署早前為上層單位翻新,期間疑因人為疏忽引致漏水,影響其單位天花石屎剝落及滲水,不少傢俬電器俱要報銷,惟房署推卸責任,拒絕賠償。
西貢區區議員譚領律認為,房署作為大業主,有責任協助居民向承辦商追討賠償,「房署成日話交咗畀保險公司處理就翹埋雙手唔理,好唔負責任!」
負責管理翠林邨的新昌物業管理公司發言人承認,承辦商翻新空置單位期間忘記關上水龍頭,引致食水滲漏,事後已在受影響範圍重新油漆。公證行調查結果顯示,房署已履行業主及管理者職責,故不建議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