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論者評論o靚模事件,說書展也有很多好書,為甚麼傳媒都不作推薦,言下之意,o靚模是傳媒打造出來的。
傳媒為何大規模報道o靚模?簡單的答案就是市民大眾有興趣知道,傳媒不會無端端找一件沒有「票房價值」的事來大做文章,大規模追蹤報道是要成本的。
大眾又為何對o靚模有興趣?這是不需要答案的。青春少女、成名捷徑、招蜂引蝶、不擇手段,都是娛樂圈慣例。女明星衣着布料少,煙視媚行,歷來都是大眾話題,在犯禁與未犯禁之邊際,道德爭端吸引公眾眼球。o靚模與其他女明星不同之處,只在於她們新鮮稚嫩,「有色心又有色膽」,在競爭激烈之下,拋身各顯神通,公眾不但要看o靚模的表演,還要看她們的輸贏。
這種情況其實何須大驚小怪?大陸、台灣以至世界各國莫不如此,大眾有此需求,傳媒有此供應,你情我願,公平之至。
書展當然有很多好書,但誰來定義「好書」?甲之好書或屬乙之垃圾,在書展展場各取所需罷了。看看書展展場最受歡迎的攤位、最多人搶購的書種,便明白消費者決定市場,而市場是沒有道德含義的,市場有法律規管就夠了。
傳媒當然應該推薦好書,問題仍是如何定義好書,如何為大多數人而不是少數人找好書。大眾傳媒本來就是為大眾服務,小眾趣味自可到小眾刊物裏去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