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在九龍城法院經審訊,裁判官昨日聽畢控方案情後,認為男事主是在受壓情況下作供,故裁定廿六歲被告李沛暉(圖左)表證不成立,當庭無罪釋放,並獲准申領堂費。
庭上日前透露男事主曾拒絕警方作出錄影會面,但後來校長指「唔畀口供就承認講大話,誣告老師」,故事主才選擇落口供,故裁判官認為事主的口供不可靠。
案件編號:KCCC 2086/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