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聯合早報》周二刊登了一篇關於新疆暴亂的文章,作者是鄭永年。鄭永年畢業於北京大學,並在美國普林斯頓大學取得政治學博士學位,之後在世界各地講學,算是對中國政治有相當深刻了解的學者。他對新疆問題的分析非常中肯全面,其中一點更是重中之重,一般分析較少提及,甚至相反的論點較為流行,那就是民主選舉和民族自治的關係。
一些分析總是把民族間的爭端拉到民主,尤其是選舉上,即民族間的爭端就是不夠民主。鄭永年的觀點則相反,他認為民族間可以共和,意味着權力的共享。在許多國家,多數民族和少數民族之間,無論是共識的達成,還是矛盾的解決,都是通過各民族之間的精英去協商,也就是協商民主,而西方的選舉式民主,往往只是帶來負面的作用。如果政黨政治和選舉是以民族為單位,那必然導致民族的政治紛爭,甚至國家的解體。
這些論調對許多民主派人士而言當然可打入異端邪說,但實際上,選舉的本質就是對抗,但要民主制度成功,就是分中有合。參與選舉就一定要願選服輸,現時台灣和泰國的政治亂象就是因為願選不服輸。
但若然政治團體是以民族來劃分的話,尤其當民族是一大一小的時候,那輸的一方一定不服氣,最終會走上分裂的不歸路。當較小的民族不服輸,就會要求民族自決,那就會走上國家分裂的一途;大民族不肯分,就惟有武力解決。放眼四海,這類事件比比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