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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何賢通,昨日首度出席立法會研究雷曼事宜小組委員會聆訊時承認,證監會內部曾討論迷你債券的譯名問題,但最終認為譯名是發行人的責任,招來議員炮轟推卸責任。
何賢通昨在聆訊中表示,審批銷售文件是由至少三人組成的小組負責,並參考曾處理的個案,若有問題,才會與他商討。他表示,自他上任後,迷債已推出至系列二十八,三人小組沒有與他直接作出過討論,他翻閱迷債文件後亦不覺得風險披露上存在問題。
不過,小組委員梁國雄指曾蔭權也曾表示迷你債券並非債券,故認為迷債的名稱有誤導成分;另一名委員則認為把「notes」作「債券」存在誤導成分。
何賢通解釋,迷債的結構在法律上屬於債權證的一種,按發行人解釋,取名迷債是因為其面額約為五千美元或四萬港元,較專業或機構投資者持有的債券面額為小所致。證監會內部曾討論把「notes」譯作「債券」是否恰當,但因認為「notes」一詞並無絕對的翻譯,加上翻譯責任在發行人身上,兼且過去數年市場上的翻譯也相當混亂,他對投資者對「債券」及「票據」的名稱有反響是始料不及。何賢通下周二會再出席聆訊。
傳召銀行界憂提覆核
立法會有關雷曼迷債的聆訊稍後將傳召銀行界作供,由於立法會調查梁展文事件專責委員會受到新世界中國主席鄭家純及執行董事梁志堅司法覆核挑戰,令人關注銀行界可能也會有類似行動。不過,立法會雷曼事宜小組委員主席何鍾泰稱,委員會是獲立法會大會授權行使《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現時向政府及監管機構的取證工作尚未完成,暫時不會傳召銀行界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