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7/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法庭:金融才俊假槍圖打劫

美聯金融前副總裁於嶺南大學畢業後,曾執教鞭六年才轉任財務工作,他聲稱為償還大學學生資助貸款及欠朋友的債項共約數萬元,竟在穿西裝的衣冠楚楚下,戴上口罩、勞工手套及棒球帽,持玩具槍圖打劫銀行;期間他雖臨崖勒馬,但因形迹可疑而遭巡警截查及拘捕。他昨於區院裁定一項攜帶仿製火器意圖犯行劫罪罪成,因罪行嚴重將他重囚四年半。

三十二歲男被告阮志斌,案發時是美聯金融集團的副總裁。法官昨日裁決時指,被告在警誡下承認企圖行劫之口供,而且警方在其槍內並無發現膠子彈,與被告自辯聲稱持玩具槍到碼頭射海發洩之說法不符,因此裁定他罪成。

稱還貸款及債

法官判刑指,聲稱要償還貸款及債項的被告,當日身穿整齊西裝結領呔,卻外穿風褸及戴上遮掩面容之物,意圖持假槍行劫,直指他其實早在案發前兩周已有行劫念頭,更鎖定兩間銀行作目標,當日行裝亦顯示他已準備就緒,但他終因無膽始放棄行動,考慮攜帶仿製火器打劫銀行為嚴重罪行,需重囚以懲。

辯方昨求情指,在余振強紀念中學讀書的被告,升讀嶺南大學並取得社會科學系學士,二○○○年畢業後返回母校任教,之後亦曾在其他中小學執教鞭;至○六年轉任財務顧問,○八年四月則加入事發時任職的美聯金融任副總裁。辯方稱被告所持的並非真槍,當中亦無膠子彈,不會引致他人受傷,又指他最終亦放棄犯案。

案情指去年十二月十二日上午九時許,有警員巡經銅鑼灣波斯富街六十一號時,發現戴口罩、勞工手套及棒球帽的被告從大廈衝出,警員即上前截查,並在他袋內發現一把玩具槍。

最終臨崖勒馬

警誡下被告表示「我諗住帶支槍去屯門碼頭射個海發洩!」其後他在警方錄影會面中,承認因為經濟困難,打算以玩具槍打劫在該處「較靜」的永隆銀行或永亨銀行,並戴上手套免留下指紋;惟經多番思量後終臨崖勒馬,但是,卻在現場遭警員發現繼而被捕。

案件編號:DCCC 129/2008

會考資訊一click即睇
詳情瀏覽on.cc《放榜無限分2009》

直擊人類豬流感最新疫情
詳情瀏覽on.cc《奪命流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