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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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廈改建無王管 通街炸彈不時爆

尖沙咀海防大廈發生三級火警,造成一死八傷慘劇。由於起火單位被改建為多個房間,懷疑是無牌賓館,事後多個政府部門表現出高度關注的姿態,民政事務總署正調查有關單位是否被非法用作旅館,屋宇署聲稱要調查單位內的間隔是否違反建築物條例,消防處則高調成立專責小組,調查起火及造成傷亡的原因。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這一場火警,燒出政府部門疏於職守的原形。起火單位非法經營賓館早有前科,業主曾被檢控,但令人難以理解的是,民政事務總署聲稱之後曾七次巡察該單位,都無發現違規情況。那麼,如何解釋起火單位被分隔成多個板間房呢?難道巡查人員是瞎子嗎?事實上,部分公職人員將外巡當放假,工作期間看戲、購物或健身等醜聞時有所聞,署方巡查人員到底有沒有到實地負責任地巡查,只有他們自己才最清楚。

舊式大廈被非法改建出租的情況極為嚴重,但現時法例只對賓館及擁有超過十一個宿位的單位進行監管。不法商人於是利用法律上的灰色地帶,為一間賓館申請牌照,若客滿,就將客人安排到非法改建的板間房居住,此類無牌賓館又叫做「影子賓館」。無奈當局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對有關問題視若無睹。

這一場火警,也燒出屋宇署的無能。據了解,起火單位外牆有一個僭建物,屋宇署○六年已發出清拆令,但僭建物至今仍然存在,這真是咄咄怪事。屋宇署辦事效率如此低下,形同縱容不法經營。另外,在現行法例下,私人樓宇內的單位進行內部工程,如不涉及建築結構,毋須得到屋宇署的批准。換言之,屋宇署明知某單位被改建出租,也可以隻眼開隻眼閉,闊佬懶理。

這一場火警,更將本港消防方面的制度性漏洞暴露無遺。法律界人士指出,消防處只針對公眾地方的防火安全進行監管,而私人大廈的單位屬私人空間,故即使板間房沒有消防設備,或設備不合格,也不屬違法。

法律制度的先天不足,再加上當局監管兒戲,給不法商人改建單位出租牟利以可乘之機。近年來,由於內地開放來港個人遊,而本港酒店嚴重不足,且租金昂貴,不少旅客為省錢而光顧無牌賓館,令到無牌賓館如雨後春筍般湧現,開到成行成市。業內估計,全港無牌或影子賓館至少有五百家,僅油尖旺區就有約二百家。

眾所周知,無牌賓館因不受監管,單位內的衞生狀況極其惡劣,設備老化,通風不足,通道狹窄,又由於室內亂駁電線,極易釀成火災等事故。可以毫不誇張地說,每一間無牌賓館就是一個定時炸彈,對住客及同幢大廈的居民構成嚴重的安全威脅。

無牌賓館大行其道,衍生出各種各樣的問題。多年來,敦促當局修例並加強監管的呼聲強烈,而當局只是在接到居民投訴後,才裝模作樣採取掃蕩行動,偶爾也檢控違法人士。按照現行法律,無牌經營賓館一旦罪成,最高刑罰是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二年,但事實上,司法部門大都是從輕處理,去年一名女子被判罪名成立,僅罰款二千五百元就了事。法律本已寬鬆,司法機構又慈悲為懷,令所謂最高刑罰形同虛設,當然起不到阻嚇作用。

事有必至,理有固然,這場火災決不是一次意外,而是當局長期縱容大廈非法改建的必然結果。雖然事後各部門惺惺作態,又是調查,又是成立專責小組,但可以預料,有關調查結果無非是文過飾非,提出幾項永不會落實的改善建議,這樣的把戲大家見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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