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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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之行:獨立薪酬架構理據何在

警隊工會要求政府認同警隊工作的特殊性,有別於其他紀律部隊,應該另立一套薪酬架構,是極富爭議性的訴求,政府對此長期不置可否,以致二十多年來,累積了不少深層怨憤,終於借助於薪酬趨勢的年度檢討,被指斥為有不合理的安排而引爆了這個計時炸彈,令政府處於狼狽不堪的境地。

現時除警隊之外,其他紀律部隊包括消防、懲教、入境、海關、飛行服務隊,以及直接向特首負責的廉政公署,已經與文職部門分離,有一套獨立的薪酬架構。應工會的要求,公務員事務局於去年十一月已經完成紀律部隊職系架構檢討報告,建議首長級保持不變,其餘各職系可望提高一個頂薪點,個別職系的起薪點也可能有所提升,估計會有八成紀律部隊人員受惠,每年涉及七億餘元的額外開支。

警隊雖然沒有獨立的薪酬架構,但以一貫「內部對比」的安排,與對應的紀律部隊職級掛鈎,也可以從中獲益,尤其是高級督察以上各職級的高級警官,在增薪點上調之後,即使要面對減薪百分之五點三八,加減之後的實際減幅,介乎百分之一點四二至二點二四之間,情況已大為改善。

警隊要求體現工作的特殊性,另立一個薪酬架構,可說是茲事體大,影響深遠,不宜輕率應允。現行公務員的薪酬調整機制,主要原則基於個別部門的工作性質和工作要求是否出現重大變化,以致有必要作出特別的考慮。

現實而言,包括警隊在內,各紀律部隊的工作皆有一定的特殊性。生命危險、緊急出動、工作時間不定、嚴格紀律、隨時候命、個人自由受到限制等方面,都有相似之處,程度上容或有一定的差距,但不構成所謂特殊中的特殊。

舉例言之,警隊與消防工作均面對較高的生命危險,至於工作壓力之大,相信公務員各職系,不獨各紀律部隊,近年民意民情的高漲,政府承受巨大的輸入壓力,前線工作人員均承受愈益增加的壓力,警隊要有獨立的薪酬架構,必須提出強而有力的理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