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本報訊】中年無業漢與已婚女友口角,期間他把窗花撬開並意圖將女友從廿樓推出窗外被捕,被告早前在高院經審訊後,被陪審團一致裁定企圖謀殺罪成,法官昨判刑時指案情嚴重,並指事件歷時一段時間,事主亦有受驚,被告亦非精神失常;考慮被告案發時可能因女友不斷騷擾他的前妻及女兒而失控犯案,故判他入獄十三年。
20樓欲推已婚事主出窗外
卅九歲被告李偉強,被控在去年六月十二日於將軍澳健明邨,企圖謀殺卅五歲女事主梁笑珍。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並非預謀犯案,案發時也受到很大精神壓力,是一反常態的行為。而事主沒有永久性損傷,且案發後兩月已寫信原諒被告。
女事主與丈夫及被告的感情關係複雜,據資料指女事主去年六至七月期間,曾因刑事恐嚇被告及事主當時的丈夫一度被起訴,她並被指曾襲擊她的丈夫,但事主所有控罪最終亦被撤銷起訴,事主後來亦與丈夫離婚。
案件編號:HCCC 2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