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十二歲女童於周末下午隨十六歲同校學兄到男性友人家玩耍,當時他們四男一女在屋內大玩「不文Truth or Dare」(誠實或大膽),女童期間被酒樽「指中」被要求「講真話」,她拒絕後被大懲罰,要與學兄大被同眠十分鐘。期間男友人向學兄遞上避孕套,兩人遂在眾目睽睽及吶喊倒數聲下性交十分鐘,事件被社工揭發後報警。被捕學兄昨於區院認罪候判。
十六歲被告黎子鉦,事發時為中四學生,案發後已離校。他承認一項與十三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控罪指他於本年三月七日,於屯門友人寓所內與十二歲的女事主X非法性交。法官直指案情嚴重,被告與事主僅得十六歲及十二歲,故要將被告還押至七月廿日,期間待索閱感化、教導所、勞教中心、更生中心及社會服務令等報告始作判刑。
其他人在場吶喊及倒數
控方案情指,事主X與被告為同校學兄妹,雙方透過朋友結識後,相約於案發當日到被告的十三歲陳姓男友人家中玩耍,當中包括另外兩名分別十七歲及十九歲的男友人。四男一女當時在屋內大玩「Truth or Dare」,遊戲要求眾人在酒樽前圍圈,若酒樽停轉後指着某人,則該名某人要被提問後講真話,否認便要按要求做任何事作為懲罰。
事主期間被酒樽「指中」,眾男生起哄要求事主與被告「大被同眠」十分鐘作懲罰,事主答允,期間十三歲男友人更向被告遞上避孕套,在場其他人則大聲吶喊及倒數,被告與事主遂在被單下性交十分鐘。事件終在三日後被社工知悉而報警揭發。被告則在老師陪同下到警署自首。
案件編號:DCCC 49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