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年齡相距十年的一對男女譜出「姊弟戀」並同居,二人兩年前誕下兒子後,再於今年三月誕下女兒。惟二人因經濟拮据,涉嫌以溝稀了的奶水餵哺女兒,女嬰疑因營養不良而身亡。死時的體重僅得二點六公斤,較出生時的二點八九公斤,還輕了約零點三公斤。女嬰父母被控一項虐兒罪,男被告昨被解往屯門法院應訊,暫毋須答辯;女被告則因發燒仍在屯門醫院留醫。裁判官押後案件至七月廿七日,以待警方繼續調查,男被告還押。裁判官同時下令待女被告出院後,盡快帶往法院應訊。
男女被告分別姓黃(廿一歲)及姓張(卅一歲),均報稱無業。控罪指兩人於今年六月廿六日,在天水圍俊宏軒的住所內,疏忽照顧三個月大的女嬰。
居所尿片遍地 蟑螂四處爬
控方透露案情指,首被告警誡下承認明知對女嬰健康有害仍溝稀奶水。警方的調查亦發現,該單位內衞生很差,使用過的尿片放滿一地,四周亦有蟑螂亂爬,而女嬰的照片顯示她非常瘦弱,有機會是疏忽照顧造成。控方又透露,警方昨日已進行解剖研究女嬰死因,有關報告將於兩周後完成。
辯方指兩被告同居四年,首被告原任職食肆水吧侍應,惟次被告誕下女嬰後患上肺炎,加上女被告患有哮喘,不能照顧子女,故首被告於三個月前辭職,一家四口倚賴每月四千元的綜維生。辯方形容事件屬家庭悲劇,但女嬰沒有傷痕,顯示案件沒有牽涉暴力,故希望首被告能獲准保釋以照顧仍在發燒的長子。
裁判官指女嬰出生時體重為二點八九公斤,死亡時卻只有二點六公斤,情況反常,加上被告承認以溝稀了的奶水餵女嬰,雖然死因有待研究,但表面證供仍對被告不利,故駁回他的保釋申請。
兩歲長子發燒 保良局照顧
除育有不幸逝世的女嬰外,兩被告亦育有一名兩歲兒子。屯門法院兒童庭昨亦處理該名男童的人身保護令,外公指他因發燒而在東區醫院留醫,但現已退燒並由保良局照顧,故未能出庭。
裁判官押後案件至七月二十七日,根據社署報告再決定是否需要頒下保護令,期間男童由保良局兒童之家照顧。 案件編號:TMCC 237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