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亞皆老街與通菜街交界一間小食店,每晚七時後便將電爐擺放於行人路上,並以滾油煎炸食物。經常行經上址的張先生指,店舖對開為行人過路線,毗連小巴站,行人如鯽,一旦翻倒滾油必會傷及行人,「平時啲油已周圍飛(濺),如果唔小心倒瀉油鍋,實淥親好多人!」
油尖旺區議員陳文佑認為,問題癥結乃食物環境衞生署疏於執法,「成日要等出咗事先做嘢,到時已經太遲啦!」陳建議對於屢犯不改的食店,可於續牌時加入條件,以收阻嚇作用。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接獲本報轉介後已派員巡查,發現有兩個電爐擺放在舖前行人路烹調食物,已檢控有關負責人,並警告不可非法擴展經營範圍,否則會被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