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玉嬌案審結,使司法公正問題再度引起民眾關注。司法是否公正,要看法官有沒有足夠的道義力量,法官向黨官下跪,如何談公正問題?在中國,有沒有法官夠膽與黨官對抗?看起來為數寥寥,因為法官是黨官任命的,法官不聽話,明日就下台。
內地一項社會調查,在最信任的職業排行榜上,排最末一位的竟是法官,可見法官在民眾心目中是最缺乏職業操守的。
相比而言,日本京都大學做的社會調查中,商人信任度是百分之三(香港有官員說「商界很奸」,似乎有異曲同工之妙),政治家的信任度是百分之零點三(應該以政客名之),而法官是最被民眾信任的職業。
過去三十年,日本只有兩個法官被追究,而中國每年被追究的法官數目,竟達四千多人。當然,中國人口多,法官也一定多,但如平均每年都揪出四千不法法官,三十年就十二萬,相比之下,中國法官的合格率之低,只可以「可憐」二字形容。這樣的法官如何取得民眾的信任?
有中國湖北省的官員到美國去,聽說美國加州有一年追究了兩個法官,一個是包庇親人涉案,一個是醉酒行為不端,這個湖北官員只覺不可思議,說:「我們湖北一年被追究的就有八百多個,加州只辦了兩個,怎麼可能?」
不知道香港有沒有這種職業信任度的社會調查,如有的話,倒應該看看香港法官被市民接受的程度。法官應該是社會的中流砥柱,應有超然而權威的地位,法官成了風擺柳,東倒西歪,正氣不張,邪氣侵體,社會必無寧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