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本報訊】七名職業司機去年六月為抗議油價高企,駕駛貨櫃車及小巴堵塞皇后大道中四條行車線,致中區交通癱瘓近一小時,七人早前在東區法院被裁定造成公眾妨擾罪罪成,辯方昨呈交了十位立法會議員撰寫的求情信,力陳各被告只是在水深火熱下為業界爭取福利,望予以輕判。裁判官接納辯方求情,認為可判社會服務令代替入獄,輕判各人履行八十小時社服令。
七名男被告年齡分別由卅八歲至四十八歲不等,依次為報稱貨櫃車司機的方天喜、鐘志成、李志榮、陳伯能、陳偉光(見圖)及報稱小巴司機的孫永明和林文瀚,七人否認於去年六月十日在皇后大道中長江中心外,與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地將多架車輛置於道路上以妨礙交通,造成公眾妨擾。
十議員代求情
辯方昨呈上十名分屬不同政黨的立法會議員的求情信,包括劉皇發、劉健儀、何俊仁及譚耀宗等,指各被告因恐生計受阻才作出過火行為,一方面亦為業界出力,望可加以體諒。
案件編號:ESCC 5927/2008